《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
内容摘要:《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6月13日正式出台。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今年计划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700万套,其中包括公共租赁住房37万套。
由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6月13日正式出台。意见指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意见指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据了解,该意见由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意见还提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
据介绍,2009年全国建成廉租住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改造棚户区住房和农村危房共400余万套,今年计划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700万套,其中包括公共租赁住房37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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