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会计所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应做大做强已经成为共识,但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来自哪里?综合服务能力来自哪里?依靠什么提高质量、规范管理?在日前召开的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助理朱光耀提出,必须依靠质与量高度统一的发展。
朱光耀指出,行政监管不是把会计师事务所管死了,而是以“管”促“发展。财政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应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和质量控制作为行政监管工作关注的重点,促进事务所改进管理。对于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应从组织结构、人事管理、执业质量控制等几方面进行改善。而财政部在此过程中将强化工作考核,明确岗位责任,在资金、人力方面加大投入,实现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整体推进,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工作成效。
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行政监管是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强调依法行政是为了保证行政监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朱光耀指出,依法行政是做好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工作的根本要求。
朱光耀说,为更好地适应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需要,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里,财政部将加快《注册会计师法》修正工作,重点要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与此同时,将进一步修订完善会计审计准则体系,深入推动两大准则体系的持续国际趋同和等效。另外,为配合《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正,财政部将启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办法的修改完善和起草制定工作,促进行政监管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是其立命之本,也是财政部门开展行政监管工作关注的核心。朱光耀强调,要健全对违规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追究机制,继续坚持财政部和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以证券资格事务所为主、省级财政部门以非证券资格事务所为主的监管分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覆盖全面、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行政监管体系。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专员办对证券资格事务所要三年轮查一次,省级财政部门对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要五年轮查一次,对于新设立或新合并的会计师事务所,自设立、合并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安排一次专项检查。
由于监督力量有限,朱光耀提出”三个结合“,即把监督检查与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督检查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结合起来,并研究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综合评级体系,对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同时,通过改造升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信息平台,提高行政监管信息化水平。
朱光耀强调,财政部门应加强与审计、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同时,与国家工商总局、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研究建立企业财务报表单一来源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企业编制多套财务报表的问题。
朱光耀还强调,财政部门在坚持强化监管的同时要改进服务,充分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特性,体察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急行业所急、知行业所需、解行业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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