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四条”正式对高房价精准打击
很显然,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通过差别化的信贷、税收和土地政策坚决遏制高房价的“新国四条”,是对目前房地产市场“敬酒不吃吃罚酒”的变脸。事实上,自今年以来,以“国十一条”为核心的一系列调控组合拳频频出台,但房价不降反升,而且上涨的速度明显快于调控之前。即使按照4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最新数据,2010年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4.2%,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5.9%。这个涨幅,创造了该统计数据建立以来的最高历史纪录。
从政策的选项而言,其实政府有的是对付高房价的手段,只是出于呵护经济复苏的考虑一直隐忍不发,孰料此等良苦用心被开发商和炒房者视为软弱,恣意嘲讽,无视政策的存在狂妄预测房价继续上涨,不断挑战政府的忍耐力和底线。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更严厉的措施,对高房价精准打击,成了维护政策声誉的唯一选择。
从“新国四条”提出的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加强市场监管等四项具体措施看,无论是在力度、针对性还是具体的操作性上,不仅突出了打击投机炒房等重点目标。更重要的是,针对每一项具体的政策,都量身定做了具体的操作和处罚意见,通过差别化的土地、信贷和税收政策,既精准打击,又避免扰民。必须承认,这是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史以来,最动真格、最有力度、最具针对性的举措。
第一,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直指投机炒房等不合理的住房需求。特别是在信贷政策上,其严厉程度空前:一是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是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而之前最高的时候首付是40%;三是继续“累进”,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这意味着,1998年房改以来最严格的房贷政策终于出炉,去杠杆化的意图极为明显。此外,还授权地方政府可以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而在税收政策上,考虑到立法的程序不同于银行信贷,虽然没有具体的措施,但政策的意图已经非常明显,即通过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引导个人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收益。这方面,政策的选项可以是暴利税,可以是房产税,也可以通过特别消费税等进行调节,相信国家税务总局很快会有操作性的意见出台。
第二,增加土地总供应,实行差别化的土地政策,避免人为制造土地稀缺的恐慌。根据4月15日国土资源部的全国住房供地计划,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计划供地总量80431公顷,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也就是说,从增量上土地不稀缺;从保障性住房的供地看,要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且提出要对土地“招拍挂”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出让方式。
第三,保障性住房大幅加码。“新国四条”提出要在2010年完成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280万套的计划。
第四,市场监管也动真格。以前的调控政策,虽然都提出要打击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但从来没有具体的举措,开发商肆无忌惮。“新国四条”提出了限制新购置土地,暂停批准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依法取消房地产市场经营资格等处罚措施,市场监管走过场的形式化执法可望得到有力的扭转。
应该承认,中国房地产的调控已经进入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房价的疯狂和累积的泡沫已经危及社会的稳定。坚决调控房价,我们没有任何退路和侥幸的选择,这是一场绝对不能输也输不起的战争。如果高房价仍然无视新政策的存在,继续演绎“最后的疯狂”,则征收暴利税、释放“小产权房”等更为严厉的措施并非不可能出台。就此而言,我们有理由认为,“新国四条”的出台有望为政策赢得“荣誉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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