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全国闲置满两年土地达14.5万亩
内容摘要: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2月8日上午举行的国土系统土地卫片(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会议上透露,国土部门2007年之前供应给开发商的地仍有10万亩未开发,如果加上2007年的3万亩和2008年的1.5万亩,全国房地产供而未建满两年的土地达到14.5万亩,根据国土部的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将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尽管国土部打击囤地的大旗一再高举,但房地产开发中的闲置地、囤地、炒地问题依然十分严重。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昨日(2月8日)上午举行的国土系统土地卫片(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会议上透露,国土部门2007年之前供应给开发商的地仍有10万亩未开发,如果加上2007年的3万亩和2008年的1.5万亩,全国房地产供而未建满两年的土地达到14.5万亩,根据国土部的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将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国土部副部长谙小苏去年做客国新办发布会时透露,截至2009年底,全国仍有约15万亩的闲置土地,其中有54%是政府原因造成的,包括规划调整、土地经济纠纷造成司法查封等,致使土地不能按期开发。针对这些问题,国土部正在安排清查处理,要求各地在今年1月底前基本处理完毕。
针对国土部的要求,最近,广州、北京、南京、南昌等地,先后收回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闲置用地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开工用地。其中上海市公开督办8宗房地产闲置用地,北京市公开处置闲置用地,暂停了8家房地产企业在土地交易市场上参加交易活动的资格。
“现在房地产企业向二三线城市走,房地产开发资金也在向二三线城市走,土地监管的任务非常重。” 徐绍史表示,今年国土系统将查处囤地炒地作为工作重点,绝不姑息开发商囤地炒地的行为。
根据国土部的规定,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尽快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处置方案报政府批准;确因规划调整的,可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等方式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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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问责”指向地方政府负责人
商报讯(记者 齐琳)从今年2月开始,国土部将通过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就耕地保护等土地管理问题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昨日表示,将通过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严格依据此前发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以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据了解,虽然目前我国土地违法违规总体下降,但2008年度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的172个城市中,平均违规违法占用耕地为建设用地面积的14.4%;172个城市中有46个城市违规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超过15%这一“问责红线”。如果即日启动的2009年度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表明局面没有根本好转,许多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将面临“亮红灯”的严峻局面。
“目前违法违规用地反弹压力很大,违法违规批地用地有一些新的变化。”据徐绍史介绍,为了应付卫片执法检查,有的地方费尽心机,以工商变更登记的方式来倒卖土地。“房地产公司招拍挂拿到土地后不开发,等到市场转好的时候把股份转让给下家,而且变更法定代表人。这样就规避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规避了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徐绍史强调,土地执法监管也需要有相应的应对措施,但无论如何,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国土资源系统要严格监管房地产开发用地。
根据规定,将针对四种情况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当地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没有超过15%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发生土地违规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规违法不加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规违法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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