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的主要精神
一、组织分工
(一)200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物价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物价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事局和物价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7日下午和8日、9日,共两天半时间。200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全省集中在南京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严格检查。
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六、报名组织
(一)各市接此通知后即可开展报名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报名地点由各市人事局会同物价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直属报名点设在省价格认证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辅1楼101房间),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6日至5月31日(节假日不报名)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在宁的中央各部委和省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在省价格认证中心报名,其他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各地要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向社会及时发布考试公告,按时完成报名任务并做好教材征订和各项准备工作。
(三)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有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老考生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应积极帮其查对档案号。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四)各市在报名时对上述材料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各市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2007年5月底前将本地区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和汇总统计表、初审合格的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事厅会同省物价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老考生的报名表等材料不必上报。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07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八、培训与教材征订
(一)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将在考前统一组织对考生进行辅导培训,请各市做好考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具体培训事宜由省物价局另行通知,联系电话 025 ? 83275233,83275224。
(二)2007年考试仍使用2005年版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各市可向省价格认证中心联系购买,电话:025 ? 83275233,也可直接向中国价格协会订购,电话:010?6803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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