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掀开历史新篇章
原标题:加强诚信建设 强化立业之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掀开历史新篇章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每收1元审计费用,将带来约470元的纠错成效。在2001年―2008年间,我国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调整上市公司利润总额高达4057亿元,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市公司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大客户,敢于对他们说“不”,体现着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近年来,中注协围绕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制定实施的一系列措施,筑起了行业诚信的层层防线,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水平日益提升。
近日,国办56号文件的出台,为行业诚信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国办文件要求,行业发展始终要“坚持诚信为本、质量第一”,中注协为此也出台了贯彻举措,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掀开新的历史篇章。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生命线和职业内涵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灵魂。注册会计师专业技能、精神品质和社会责任的体现和发挥,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就是诚信。没有诚信,注册会计师行业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根本宗旨就无从谈起,只有在诚信的基础上,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技能才有服务经济社会的广阔天地。
财政部领导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工作十分重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要求,注会行业要牢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职业理念,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通过制度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监督,夯实行业诚信的基础,把诚信理念贯彻到各级注协的管理服务实践中,贯彻到每一家事务所和每一个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实践中,以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和行业公信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也强调,行业要实现科学发展,就要坚持不懈地加强行业诚信道德建设,尤其是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更好地服务市场经济发展的高度,把行业的诚信建设抓紧抓好。王军还亲自出任中注协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和指导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设工作。中注协会长刘仲藜多次指出,诚信作为行业的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生存发展的基石,也是行业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守诚信。
注册会计师行业自恢复重建以来就高度重视行业的诚信建设,并在行业的发展进步中不断丰富和充实行业诚信建设的内涵。中注协作为行业管理组织,始终把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列为协会的中心工作和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从成立初期提出“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理念,到提出始终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行业建设思路,将行业的人才建设、标准建设、继续教育、执业质量监管等各项工作纳入诚信建设的框架,形成了以职业道德准则为核心、以诚信信息监控系统为技术支持、以相关制度机制为保障的行业诚信体系。
整顿规范树诚信风尚
上个世纪90年代,伴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注册会计师行业迎来了历史上第一个大发展时期,与之相伴的是,市场的躁动和不成熟,对行业的诚信理念造成极大的冲击。整顿市场秩序,成为树立行业诚信风尚的当务之急。
为此,中注协按国务院领导要求和财政部党组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国性的清理整顿工作。一是1993年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进行清理清查,撤销了一大批管理混乱、忽视道德诚信的分支机构;二是1997年至1998年开展的以“清师、清所、清业务”为主要内容的清理整顿,力图通过清理人员,改善队伍结构;清理机构,净化执业市场;清理业务,提高执业质量;查处大案要案,遏制“作假”歪风。通过全行业清理整顿,对事务所和从业人员进行了一次深刻的诚信和责任教育,有效地整顿了队伍,规范了秩序。
清理整顿的完成,行业诚信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挂靠体制的深层次影响,成为制约行业诚信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因为挂靠单位“保护伞”的作用,致使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和执业机构风险和诚信意识淡薄。为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诚信和独立性,中注协于1998年率先在全国中介行业中全面启动脱钩改制工作,并于1999年底全面完成。通过人员、财务、业务、名称等四方面脱钩的实质性改革,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成为经济的、法律的责任主体,使会计师事务所真正成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独立的中介机构,为行业诚信水平的提升提供了新的内在动力。
新世纪之初,银广夏等上市公司财务欺诈丑闻接二连三地爆发,不仅给证券市场带来巨大损害,也给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造成重大影响。为重塑行业诚信形象,2002年,中注协提出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行业发展思路。在这个大思路下,制定发布《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系统提出了行业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措施。2004年,又进一步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建立行业诚信档案制度。该制度把会员职业道德遵守情况、风险提示防范情况、谈话提醒情况、“炒鱿鱼、接下家”情况、不正当竞争情况以及受到处罚的类型和原因等信息,作为会员诚信档案的重要记录内容,为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和社会公众对行业的评价、认知,提供科学、权威、可靠、全面的信息来源。诚信档案制度的建立,对于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基础工作,牢固树立行业诚信理念,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 强化行业诚信监督
2006年,在王军副部长倡导的“新注册运动”的指导下,中注协全面总结诚信档案制度实施的成功经验,提出建立以“注册”为枢纽的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的工作目标。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已全面建成并上线运行。构建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作为监控体系的实现载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行业系统”)依靠IT技术快速、准确的信息提供能力,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的记录、监控和披露,提供强大的支持平台。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则是监控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基本保证。中注协制定发布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注册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保证监控体系建设有章可循。其中,《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原则、种类、具体内容、渠道,以及信息披露各方责任等进行了规范。制度明确规定对外披露的信息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与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诚信水平相关的信息,包括专业资历信息、继续教育信息、最近3年的奖惩信息等;二是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能力、执业质量、诚信水平相关的信息,包括登记注册信息、执业资质信息、执业网络信息、人员信息、最近3年的奖惩信息等;三是能够体现行业发展水平和专业贡献的行业综合信息,包括全行业的收入信息、人员信息、专业贡献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信息和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等。
以注册为枢纽贯穿执业行为始终的监控体系,具有“全面记录、实时监控、有效披露”三大功能。一是执业信息的记录功能。全过程、全方位记录会员执业信息。二是异常情况的监控功能。监控体系通过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培训、诚信行为等信息的记录和分析,提示、锁定异常情形,引导监管工作,实时发现问题,及时跟踪纠正。三是诚信信息的披露功能。在全面记录和反映的基础上,及时向公众披露会员相关信息,让公众监督、专家评判、市场选择。
监控体系一方面为加强行业监管创造条件,敦促注册会计师保持应有的专业能力和诚信品质;另一方面,将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相关信息展示在阳光下,为社会公众监督行业提供便利。截至目前,行业诚信信息系统中,全国7563家事务所、90883名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信息,已经上网供公众查询。
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建设 强化行业诚信制度约束
在行业发展的不同时期,根据市场经济和行业发展对诚信和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中注协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职业道德制度规范,规范会员执业行为。
1992年9月,中注协发布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试行)》,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作出规范。《守则》提出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已为今日注册会计师们所津津乐道,而其关于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能力、对同业和委托单位的责任,以及业务承接等方面的规定,时至今日仍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指导意义。
1996年12月,中注协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逐步构建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框架。与《试行守则》相比,《基本准则》将《注册会计师法》明确为制定依据,强化了职业道德准则的法律约束力。
2002年6月,中注协发布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重点对注册会计师如何保持执业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杜绝不规范收费与佣金行为、回避执行与鉴证业务不相容的业务、规范业务招揽与承接,以及明确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关系等内容做了具体规定,并针对实务中存在的损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情况,加强了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要求。《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对于强化职业道德约束,解决行业当时面临的突出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9年10月,中注协全面总结以往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的实践经验,充分研究借鉴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建设成果,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全面规范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行为,并且实现与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趋同。
加强宣传引导 弘扬诚信文化
多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加强行业诚信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同时,大力开展诚信的宣传和引导。一是积极引导行业会员签署行业诚信自律公约。通过签署诚信公约,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执业,强化会员的自律意识,规范会员执业行为,同时,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对“害群之马”予以惩戒,提高行业公信力。二是推广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中注协于2008年9月发布实施《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办法》,在全行业推广诚信宣誓,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义务观念、道德自律和行为审慎的自觉性,激励注册会计师积极向上,自觉地抵制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良行为,为行业诚信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三是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诚信状况列为重要指标。为了更全面、更客观地向社会公众披露事务所的综合实力和诚信状况,2006年,中注协在总结以往发布事务所前百家信息经验的基础上,改革推出新的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其中将事务所执业质量和诚信建设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一步引导事务所不断深化诚信。四是积极推动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推进建立诚信文化的内在保障机制。2007年5月,中注协制定发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指导事务所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健全事务所内部决策和管理机制,提高事务所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大力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职业理念,牢固树立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国办文件开启诚信建设新纪元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强调指出,“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安身立命之本和长远发展之基”、“要始终把诚信建设作为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宗旨,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立场,全面提升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使注册会计师行业成为受社会尊重和信赖的专业服务行业。” 对此,中注协陈毓圭秘书长表示,国办56号文件关于行业诚信的要求和表述,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质特征的精辟概括。注册会计师行业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和挖掘注册会计师诚信的内涵和具体要求,继承传统,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全面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继续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行业发展思路。诚信建设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线,我们在行业建设发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不动摇,将诚信建设贯穿行业建设的各个领域。
二是抓好《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学习贯彻工作。职业道德守则明年7月1日正式实施,要加大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的力度,把诚信行为纳入执业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使广大注册会计师深入理解职业道德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进一步提升行业的诚信形象。
三是加强诚信信息监控体系建设。重点从完善信息结构、保障填报完整、适时动态更新、建立审核机制四个方面,加强对会员执业资格信息和执业活动信息的采集、监控和披露,做好诚信信息监控体系的应用和维护工作,全面实现监控体系“全面记录、实时监控、有效披露”功能,提高行业信息披露水平,强化社会公众对行业的监督。
四是弘扬正气,树立典型。继续推广诚信公约和诚信宣誓制度,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广泛宣传,大力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职业风尚,营造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是把党性教育与诚信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诚信品质是党的优良品质的一部分,也是行业品质的内在要求,我们要以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和行业党建工作为契机,把党性教育与诚信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重品行、作表率,恪守职业道德,塑造诚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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