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将签署全面互免所得税协议
据台湾媒体报道,两岸在短短一周内,飞快进行二个回合的租税官方谈判,双方对年底前签署全面互免所得税协议已取得共识,最快明年双方即可就分配课税权、交换课税数据等展开合作。
两岸可望在12月中下旬举行的第四次陈江会签署互免所得税协定,透过课税权分配协议,将可保障两岸各自的课税权,不必上演抢税大战。
透过租税协议的保护,台商将握有同时向两岸申请行使双边预先订价协议(APA)权利,避免同一笔所得被两岸重复课税及查税。
不过,台商要求在两岸租税协议中订定“视同已纳税额扣抵权”的条款,可能无法如愿。台湾目前在大陆的投资金额庞大,透过这项扣抵权,台商在大陆享有的免税或减税利益被当成已缴纳税款,可拿回台湾扣抵应纳所得税,坐享重复减税优惠。台湾现有16个全面性互免所得税协议中,仅对新加坡提供这项扣抵权。
两岸签署全面性互免所得税暨避免双重课税协定,为四次陈江会四大议题之一。根据上周在北京、本周台北举行的二次谈判结果,两岸歧见不大。
这项两岸互免所得税协议采用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模板架构,课税权分配原则上遵守国际租税协议的规范。例如所得性质为薪资、执行业务收入是以劳务提供地为课税主权国,台商在大陆地区工作获取的薪水,只需向大陆缴税,台湾不再课税;但台商自大陆公司取得的退休金、养老金,课税权则归居住地所有,即台商符合台湾居住者条件,由台湾课税。
另外,权利金、股利、利息等,两岸均有一半的课税主权,例如股利总税负若为20%,两岸即各扣缴10%。至于不动产或证券买卖的交易所得,则由所得发生地握有全部课税权。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第三届两岸文博会签约项目138个 总签约额近99亿 (2010-06-20 12:48:56) |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三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举行 (2010-06-13 14:28:43) |
两岸会计学术研讨会在台登场 (2010-06-09 16:27:45) |
两岸ECFA利多加持 台经济成长率有望创20年新高 (2010-06-08 13:25:05) |
南京与安庆签署跨省合作协议 (2010-06-03 14:55:16) |
连战称签署ECFA是好事 台湾要走一条开放的路 (2010-06-02 22:34:43) |
江苏省政府与兵器工业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0-05-29 10:49:31) |
香港各大商会欢迎内地与港签署CEPA补充协议七 (2010-05-27 22:26:59) |
CEPA补充协议7签署 涵盖19领域8项“先行先试” (2010-05-27 15:36:18) |
CEPA补充协议七签署 14服务领域扩大对港开放 (2010-05-27 15:3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