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报告:转让定价成税务监管重点
“过去的6个月至一年时间内,中国在税收监督和征收力度上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在转让定价方面,过去12个月的力度是史无前例的。”安永华中区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唐荣基昨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安永昨日(25日)公布的一项涵盖全球49个税务当局的调查结果显示,金融危机冲击下,各国政府需要提高财政收入以应付充满挑战的经济环境;与此同时,各国税务当局几乎毫无例外地在转让定价调查方面投放了更多资源。
转让定价成最重要的税务问题
通俗地讲,转让定价是指两个或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经济实体在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进行的价格转让。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公司不以市场供求制定价格,而是以公司整体利润指标来制定价格,从而以高于或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交易,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是一个中性词。”安永税务与商务咨询合伙人田雯琦表示,“只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些弹性空间,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灰色的区域。”
由于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衰退,各国政府均面临着财政赤字增加和采取财政刺激方案,需要寻求税务收入作为抵消,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不断加强在立法工作。特别是鉴于转让定价的基础性因素,各国纷纷加强在转让定价方面的资源投入。
“中国政府的目标是在2011年前,令专职的转让定价调查人员数量达到500人。加拿大的专职调查人数已数以千计。”田雯琦表示,“转让定价法规在中国已经到位,并正迈向执法阶段。”
安永昨日公布的调查结果还指出,引发潜在转让定价调查的情况包括集团公司出现波动的利润水平或持续的亏损、企业重组、数目庞大的公司内部管理费或特许权使用费、与位于避税港的集团公司交易等。
报告还称,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务当局日渐采用不同的转让定价要求,跨国企业也在面临新的风险。安永远东区转让定价服务主管LuisCoronado表示,“我们的调查显示,近年来出现大量的国际转让定价法规,并且出现受高度关注的案例及地方税务当局对执行显著加强。全球各地的企业税务负责人将其看作公司最重要的税务问题。”
四季度监督力度仍会加大
按照国税总局出台的新处罚规定,如果跨国企业在中国的单一生产企业如果报亏损,就需要提交同期资料。但同期资料准备起来成本非常高,如果不能提交,企业就只能选择补税,同时国税总局对此也有核定权,这也成为企业最担忧的事情之一。
田雯琦表示,“此规定是以针对在经济危机下的不当利润转移为明确目标。税务当局的看法是,在中国境内看似赚取的利润不足够的公司将会被认真地审查,并需要完整记录其商业合理性以证明其盈利状况。”
事实上,在税务部门对转让定价的税收加强监管力度背后,正是中国政府此前提出的2009年GDP增速、全国财政收入增长“保八”的身影。在全国财政收入中占比高达90%的税收收入今年上半年不增反减,直到5月份才转为正增长。为了达成预定目标,国税总局在4至7月间重点进行了两批大型企业的税收自查;9月份进入稽查阶段。
税收监督与征收力度加大,某种程度上也促成了财政收入好转。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收入45057.56亿元,同比增长2.2%。
唐荣基表示,“税收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尽管第三季度财政收入实现正增长,但距离保八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预计第四季度税收监督力度仍会继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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