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 第十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知识点二、事业单位的资产
事业单位的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事业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一)货币资金
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账。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
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三)存货
1.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入时直接列作当期支出,不作为存货核算。
2.事业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计入"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计入"事业支出"。
(四)对外投资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对外投资)或者所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以实物或无形资产的方式对外投资)作为入账价值。
投资期内实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收入(其他收入)。
(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定义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2.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1)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入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证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
(1)除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之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与固定基金的账面余额应当相等。
(2)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所减少固定资产的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的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租入时
借: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支付租赁费用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事业支出
贷:固定基金
(4)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六)无形资产
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应当予以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将其成本予以一次性摊销,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按照摊销额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