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8至25日
福建省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20日举行,中、高级考试定于2015年9月12-13日举行。现就2015年度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共三个级别。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5月16—20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2—13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 级 资 格(无纸化考试) | |
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个批次) | 09:00—12:30 |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8:00 |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四、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学位)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2015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日期
初级资格考生应在2015年1月8日至1月25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1月20日至1月26日到报考人员到所在设区市、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
中、高级资格考生应在2015年4月1日至4月25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4月20日至4月26日到报考人员到所在设区市、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
由于各设区市报名审核时间会有所不同,敬请考生关注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财政局、厦门市人事测评中心)、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报名公告。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
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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