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直考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常见问题问答
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广东省直考区)常见问题问答
1.广东省直考区怎样进行考试报名?
答:省直考区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年4月8日-4月30日。
在上述时间段内,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或“会计行业管理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网上支付。网上报名时,请考生在报考省份时选择“广东省直”进行报名。
2.省直考区考前要不要到现场交表审核和交费?
答:不用。因为广东省直考区实行考后审核,即考试合格后才需要按照我局网站通知要求到现场交表审核。考前只需要按照网站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支付、准考证打印即可参加考试。
3.哪些考生可以报考省直考区?
答: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4〕29号)规定,我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即: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以及省属高校在校生可以在省直考区报名。其他各市市属单位人员、市属中专中职学校在校生请按属地原则,在本市财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考试,不得在省直考区报名考试。
4.省直考区考生怎样进行网上缴费?
答:考生须凭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供的链接,进行网上缴费。
如果网上支付完毕,但未返回缴费成功确认页面,请先查询缴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通过网上银行、ATM等查询自己的账号),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但网上系统仍提示未缴费,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确认。(可拨打省非税系统客服中心电话:020-83176500。)请勿重复支付。
5.过了缴费时间,是否能够补交?
答: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一旦超过缴费截止时间,考生无法再进行报名费补交。
6.会计从业资格证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即:在广东省内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必须是广东省或市级主管机关。
外省考生在我省参加考试,必须将外省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转为广东省或市才可以。具体办理手续请咨询发证机关,或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网址:210.76.65.189:8080/gdkjcms/)。
7.在读大学生可以报考吗?
答:根据《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报名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即:在读大学生可以凭高中毕业证报考会计初级,工作单位盖章栏由所在学校盖章。
8.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答:①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取得第一学历前的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②持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取得学历前、后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年限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时间。
对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计算方法,也与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相同。如:以本科毕业学历报考中级,工作年限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取得年限均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必须要满四年。
9.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时间有无要求?
答:根据《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报名参加2014年度会计考试省直考区考试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即2014年4月30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4年4月30日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不能报名参加2014年度的考试。
10.待业(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否报名?
答:待业(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在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表上的“工作单位”栏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11.为什么会计中级考试部分科目合格者要填写上一年的档案号?
答:因为会计中级考试是滚动考试,即连续2年取得三科全部合格者,可取得合格证书。对于已取得部分中级科目考试合格者,在报考时必须填写上年的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12.如何开具非税收入票据?
答:如考生需非税收入票据(只能以考生本人名义开具票据),须在2014年5月4日前到省人事考试局受理大厅(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省人事考试局)递交开票申请及缴款证明(网上打印),然后由省人事考试局集中向财政部门申请,票据申请到后再统一发放。
13.忘记打印报名表,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未及时打印《报名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14.准考证如何获取?
答: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具体开通时间请留意“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站通知。
15.考试合格后,如何提交材料审核?
答:省直考区实行考后审核方式,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公布的期间内到省人事考试局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
16.考试合格后迟交报名表审核的后果会怎样?
答:因我省证书是统一制作,对不按规定时间要求、迟交报名表的,将无法制发合格证书。考试成绩公布后请考生密切留意我局网站上的交表通知。
17.不诚信报考的后果会怎样?
答: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交有关资料,并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或工作年限不足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将按照人社部12号令的规定处理,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8.对会计成绩有疑问,如何申请成绩复核?
答:因会计考试广东考区考试工作由广东省财政厅负责,请考生留意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消息(网址:210.76.65.189:8080/gdkj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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