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法律制度(62)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五)是否存在上期期末留抵税额?
【案例】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份销项税额为100万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20万元:
10月份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00-120=-20(万元)。
假定甲企业11月份销项税额为150万元,11月份新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0万元:
甲企业11月份应纳增值税=150-80-20=50(万元)。
【例题•不定项选择题(节选)】(2015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洗衣机。……(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72000元;支付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2750元。(2)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50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上期留抵增值税额59000元……
【解析】(1)购进原材料,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272000元准予抵扣;
(2)支付的运费用于运送购进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2750元准予抵扣;
(3)购进低值易耗品,由于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上期留抵的增值税税额59000元,可以在本期继续抵扣。
小结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典型案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常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例题1•单选题】某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销售服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00万元;销售服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20万元。将外购的布料用于集体福利,该布料购进价20万元,同类布料不含税销售价为30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服装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46.5
B.49.9
C.51.6
D.54.4
【答案】A
【解析】(1)将外购的布料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2)销售服装时不论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应计算销项税额;(3)该服装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20)÷(1+17%)×17%=46.5(万元)。
【例题2•单选题】某广告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取得广告设计服务不含税价款530万元,奖励费收入5.3万元;支付设备租赁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已知,设计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广告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14.8
B.15.12
C.15.1
D.13.3
【答案】C
【解析】应缴纳增值税=[530+5.3÷(1+6%)]×6%-17=15.1(万元)。
【案例】某五金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已认证;购进和销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为8.5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为2万元,增值税为0.22万元。
【解析】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认证,增值税8.5万元可以抵扣;但支付运费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0.22万元不得抵扣。
(2)接受其他企业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7万元。
【解析】接受原材料投资视同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认证,增值税17万元可以抵扣。
(3)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万元,增值税为1.02万元。
【解析】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认证,增值税1.02万元可以抵扣。
(4)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1.17万元。
【解析】销售产品同时在价外收取的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销项税额=[200+1.17÷(1+17%)]×17%=34.17(万元)。
(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产品,新产品含税售价为8.19万元,旧产品作价2万元。
【解析】由于该企业产品是五金,应按新货物的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8.19÷(1+17%)×17%=1.19(万元)。
(6)因仓库管理不善,上月购进的一批工具被盗,该批工具的采购成本为8万元(购进工具的进项税额已抵扣)。
【解析】购进的工具因管理不善被盗,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转出,转出的进项税额=8×17%=1.36(万元)。
【综上所述】
当期销项税额=34.17+1.19=35.36(万元)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8.5+17+1.02-1.36=25.16(万元)
应纳增值税=35.36-25.16=10.2(万元)。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税的情形(★)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旧货
销售对象的具体情况 | 计税公式 | ||
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 固定资产 | 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 |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售价÷(1+3%)×2% |
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 | 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 ||
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 | |||
旧货 |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售价÷(1+3%)×2% |
【案例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对外转让一台其使用过的作固定资产核算的生产设备;该设备为甲企业于2006年11月购进,含税转让价格为41200元。
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41200÷(1+3%)×2%=800(元)。
【案例2】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对外转让一台其使用过的作固定资产核算的生产设备;该设备为甲企业于2011年11月购进,含税转让价格为46800元。
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确认的销项税额=46800÷(1+17%)×17%=6800(元)。
【案例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对外转让其总经理使用过的小轿车一辆;该小轿车为甲企业于2011年11月购进,含税转让价格为41200元。
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41200÷(1+3%)×2%=800(元)。
【案例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对外转让其总经理使用过的小轿车一辆;该小轿车为甲企业于2015年11月购进,含税转让价格为46800元。
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确认的销项税额=46800÷(1+17%)×17%=6800(元)。
【案例5】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将自己使用过的一箱打印纸(自己使用过的其他物品)出售,含税售价为80元。
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缴纳增值税=80÷(1+17%)×17%=11.62(元)。
【案例6】甲企业专营二手物品购销业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甲企业将其收购的一批二手电脑转让给乙企业(销售旧货),含税转让价格为41200元。
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41200÷(1+3%)×2%=800(元)。
2.可选择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适用情形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①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④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⑤自来水;
⑥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2)一般纳税人针对上述业务,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不得变更。
3.应当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4.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017年调整)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案例】北京市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门从事认证服务。2016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
(1)16日,取得某项认证服务收入价税合计为106万元。
(2)18日,购进一台经营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5万元,增值税为0.055万元。
(3)20日,支付广告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万元,增值税为0.3万元。
(4)28日,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一台设备,售价0.206万元。
【解析】
(1)该公司当月应纳税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按“购进扣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另一部分是按简易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按“购进扣税法”计算的部分:
当期销项税额=106÷(1+6%)×6%=6(万元);
当期进项税额=3.4+0.055+0.3=3.755(万元);
按“购进扣税法”计算部分的应纳税额=6-3.755=2.245(万元)。
(3)按简易方法计算部分的应纳税额=0.206÷(1+3%)×2%=0.004(万元)
(4)该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2.245+0.004=2.249(万元)。
【例题•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变更,该期限为( )。
A.12个月
B.36个月
C.24个月
D.18个月
【答案】B
【解析】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1.一般业务
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案例1】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1月份销售一批货物,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06000元;假设甲公司当月没有其他业务。
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206000÷(1+3%)×3%=6000(元)。
【案例2】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1月份向乙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12万元;假设甲公司当月没有其他业务。
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4.12÷(1+3%)×3%=0.12(万元)。
【例题•单选题】甲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8月销售商品取得含税销售额61800元,购入商品取得普通发票注明金额1000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率为3%,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61800÷(1+3%)×3%-10000×3%=1500(元)
B.61800×3%=1854(元)
C.61800×3%-10000×3%=1554(元)
D.61800÷(1+3%)×3%=1800(元)
【答案】D
【解析】(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应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排除选项AC;(2)计税依据含增值税的,应价税分离计算应纳税额,排除选项B。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旧货
情形 | 税务处理 | |
其他个人 | 免征增值税 | |
其他小规模纳税人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售价÷(1+3%)×2% |
销售旧货 |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售价÷(1+3%)×2% |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 |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售价÷(1+3%)×3% |
【案例1】甲公司专营二手物品购销业务,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1月份销售其收购的一批旧冰箱,取得含税收入4.12万元。
甲公司就该“销售旧货”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4.12÷(1+3%)×2%=0.08(万元)。
【案例2】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5月份销售一批下脚料,取得含税收入5150元。
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5150÷(1+3%)×3%=150(元)。
3.个人将购买的住房对外销售(2017年新增)
地区 | 购置时间 | 住房性质 | 税务处理 |
北、上、广、深 |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 不必区分住房性质 | 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 | 非普通住房 | 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
普通住房 | 免征增值税 |
续表
地区 | 购置时间 | 住房性质 | 税务处理 |
其他城市 |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 不必区分住房性质 | 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 | 不必区分住房性质 | 免征增值税 |
4.小微企业免税规定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改增”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营改增”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5.因服务中止或折让退还的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例题•单选题】甲设计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6月提供设计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06000元;因服务中止,退还给客户含增值税价款10300元。已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甲设计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206000÷(1+3%)×3%=6000(元)
B.206000×3%=6180(元)
C.(206000-10300)÷(1+3%)×3%=5700(元)
D.(206000-10300)×3%=5871(元)
【答案】C
【解析】甲设计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206000-10300)÷(1+3%)×3%=5700(元)。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允许抵扣发生在境外的任何税金。
1.进口非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税率
2.进口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税率
【案例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进口一批手机,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17万元,缴纳关税11.7万元。
甲公司进口手机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117+11.7)×17%=21.88(万元)。
【案例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份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70万元,甲公司缴纳进口关税7万元、进口消费税13.59万元。
甲公司进口高档化妆品应纳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70+7+13.59)×17%=15.4(万元)。
【案例3】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从国外进口一批原材料,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该批原材料分别按10%和17%的税率向海关缴纳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该批原材料当月加工成产品后全部在国内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同时支付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为8万元。
在本案中:
(1)进口原材料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00×10%)×17%=18.7(万元)
(2)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8.7+8×11%=19.58(万元)
(3)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200×17%-19.58=14.42(万元)。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从国外进口一批音响,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17万元,缴纳关税11.7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17×17%=19.89(万元)
B.(117+11.7)×17%=21.879(万元)
C.117÷(1+17%)×17%=17(万元)
D.(117+11.7)÷(1+17%)×17%=18.7(万元)
【答案】B
【解析】甲公司进口音响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117+11.7)×17%=21.879(万元)。
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通过2017年初级会计考试!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