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掌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 |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 | 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 | 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 | 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注意:
1.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
2.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单项选择题
◎几个单位共同拥有一块土地使用权,则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 )。
A. 其中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最大的单位
B. 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
C. 协商确定纳税人
D. 对这块土地拥有使用权的每一个单位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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