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基础》科目答疑(二)
问题1:《经济法基础》教材第29页,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请问:如果不予受理,怎么会有裁定这么个说法?上诉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裁定和判决有什么区别呢?
解答:裁定通常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作的判定;而判决则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法庭审理,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对案件中的实体权利义务和争议所作出的判定。不予受理属于程序性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法院需要作出裁定,明确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2:《经济法基础》教材第105页第11点: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为何与练习题册及2011年教材上写的内容及时间不一致(特别是时间),哪个才是正确的?
解答:2011年版和2012年版《经济法基础》考试辅导教材都是正确的。两个年度不一样是因为个人转让房地产的营业税政策发生了变化。2011年版的辅导教材是依据财税[2009]157号文件;2012年版的辅导教材是依据财税[2011]12号文件(从2011年1月28日起财税[2009]157号文废止)。目前,个人转让房地产都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执行。练习册不是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写出版的,请仔细鉴别。
问题3:《经济法基础》教材第147页,计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是否应为21600×10%-105?
解答:《经济法基础》教材中表述与计算是正确的。因为教材中例题为2007年12月取得的收入,应按原个人所得税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计算。2011年9月1日以后取得的收入,应按新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
问题4:请问犯罪和违法的区别?
解答: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都是指违反现行法律规范要求、危害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惩处的行为。但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犯罪是指触犯了《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违法则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违法包括一般违法和犯罪;狭义的违法则是指犯罪之外的一般违法行为。也就是说,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犯罪行为比一般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大,所引发的法律后果也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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