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重点总结(22)
第五节 错账更正方法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判断)
一、划线更正法(红线更正法)
在结账前,如果发现账簿记录有错误,而记账凭证并无错误,只是过账时不慎,纯属账簿记录中的文字或数字的笔误,应采用划线更正法予以更正。
更正的方法:先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划一条红色横线,表示注销;然后将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用蓝字或黑字写在被注销的文字或数字的上方,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
注意,对于错误数字应当全部划销,不是只划销写错的个别数码,并对划销的数字,不许全部涂抹,应当使原有字迹仍能辨认,以备日后查考。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二、红字更正法(红字冲账法)
(一)第一种情况
1.适用范围: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或金额有错误,致使账簿记录错误,可用红字更正法予以更正。(三要素错误)
2.更正的方法:先用红字编制凭证冲销原错误分录记账,再用蓝字填制正确分录记账
摘要:“冲销某月某日第×号记账凭证的错账”
(二)第二种情况
1.适用范围: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中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而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并无错误。(金额要素错误)
2. 更正方法:简化核算手续,冲多记金额。――用红字(金额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多记的金额。
摘要:“冲销某月某日第×号记账凭证多记金额”
拓展:
三、补充登记法
1.适用范围:记账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中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而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并无错误。(金额要素少记)
2.更正方法:补记少记的金额
摘要:补记某月某日第×号记账凭证少记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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