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后续有关工作通知
安徽淮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后续有关工作通知
关于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会计管理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安徽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07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已基本结束。由于信息接收渠道闭塞等原因,目前,仍有少量会计人员信息未能采集。
为切实保障会计人员利益,做好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本次信息采集工作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9月18日。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应认真总结前期信息采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本地信息采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原既定的信息采集工作流程,规范做好后续阶段的各项工作。
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应通过“安徽省会计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了解本地区持证人员的信息采集情况,重点对信息采集率偏低的有关单位,应积极主动做好服务,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办理信息采集。
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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