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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无论本期有无应纳、应缴税款,都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直接申报

即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是传统的申报方式。

(二)邮寄申报

以寄出地的邮政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三)数据电文申报(电子申报)

经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进行申报。

数据电文申报,其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纸质)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四)其他方式

只针对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1.简易申报

2.简并征期

3.委托代理申报

更新时间2023-02-21 09:02:30【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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